
喜欢拍有动感的照片,因为越是运动中越容易找到距离,对方在动我在动,然后估计好距离,按下快门。如果停下来,往往还估不准了。后来想想,似乎我的器材也从没有停下来,数数相机,数数镜头,一路拍下来,我很可能是迷了路了。不然,我怎么越来越找不到该在那里停留了~
收拾屋子的时候,翻腾出了十几年前买的bose oe耳机,那时候还是个年轻人,一个超重低音耳机就能美美的高兴一阵子,连睡觉都戴着,为了听歌,而宁愿天天下雨不出门。重新拿起来,轰一轰头,很久没听重低音了,这哪里是耳机的声音,分明是年轻的声音呀,似乎又掀起了青春的烟雨阑珊。
一不小心十来年过去了,一把胡子几根头发,似乎越来越难以感动了,至少重低音无法感动我了。十几年来唯一没变的,就是旁轴相机了。据说,喜欢的东西,其实就是赤裸裸的品味,喜欢徕卡,正是大叔们的味道。
现在叫街拍,不知道以后这个词语会不会消失,以后或许叫“地铁拍”。管他呢,我不太喜欢地铁,太挤!真希望快点到站,耳听得地铁报站:“下一站佳能”、“下一站蔡司”……“下一站徕卡”——“劳驾,我下车,到站了。”